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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最新春节烟花爆竹限放规定!

最新!福州春节烟花爆竹限放规定来啦!


春节期间能不能放烟花?

燃放期间需要注意什么?

15日,福州市生态环境局

发布最新限放规定




2024年春节期间,福州市限放区

限燃200响(含200响)以下爆竹

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

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



燃放规定


1.全市禁放区域:

●文物保护单位;

●三坊七巷、朱紫坊、上下杭、烟台山、鼓岭等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内;

● 建(构)筑物内,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枢纽,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

●加油站、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;

●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、立交桥、人行天桥、隧道及地下通道;

●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学校、敬(养)老院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博物馆;

●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
●风景名胜区和林地、公共绿地、苗圃等重点防火区;

●马尾区、长乐区、福清市、连江县辖区内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;

●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。


2.五区限放区域:

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(不含宦溪镇、寿山乡、日溪乡)、马尾区(不含亭江镇、琅岐镇)。


3.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:

除夕、正月初一全天,农历腊月二十四、正月初二到初六、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。


4.限放区域限放品种、规格:

限制燃放区限燃200响(含200响)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烟花型。



若未遵规守法

将受到相应的处罚

!!!

烟花爆竹经营者违规,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。

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,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违法

转发者也要担责


春节临近

烟花爆竹进入生产销售旺季

不少人都打起了

网上售卖烟花爆竹的主意

但!是!请!注!意!


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

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

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

售卖方、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


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?

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?


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

   对未经许可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制品,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火线的,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、经营活动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生产、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烟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

  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转发也要担责。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,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,售卖方、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
春节临近

多地调整烟花爆竹政策“禁改限”

在享受节日氛围的同时

勿忘消防安全哦!